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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达松:风险经济法学

袁达松    2016-09-05  浏览量:577

摘要: 袁达松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在第十七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上(2016年7月16日)提出了风险经济法学的主张并对这一主张展开了论述。他认为:对经济法来说,不仅制度变革必然坚持“全球化”视角、注重全球经济法律制度对风险的合作应对,还必须革新经济法仅限于控制国别、局部经济风险的观念,关注风险的整体性、全球连带,以回应风险社会世界主义时刻。

正文:

袁达松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在第十七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上(2016年7月16日)提出了风险经济法学的主张并对这一主张展开了论述。他认为:对经济法来说,不仅制度变革必然坚持“全球化”视角、注重全球经济法律制度对风险的合作应对,还必须革新经济法仅限于控制国别、局部经济风险的观念,关注风险的整体性、全球连带,以回应风险社会世界主义时刻。同时,其主张经济法无论是对系统性风险的预防和监管,还是为应对战争或是经济危机等现实性危机,本质上都是为了稳定经济,促进社会整体效益的提升,即为了实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