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第二十四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通知
2016-09-12 浏览量:1420
各位理事(代表):
经会长会议研究,定于2016年10月15日-16日在上海召开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第二十四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正式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协办单位:上海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二、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规划、发展与经济法。拟结合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决定精神,围绕“十三五”规划、五大发展理念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深入探讨经济法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6年10月15日全天(9:00-17:30)和16日上午(9:00-12:00)。
会议地点: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廖凯原法学楼
会议报到和住宿地点:上海虹桥宾馆(上海市延安西路2000号 )。虹桥宾馆距上海交大徐汇校区约2.5公里,安排大巴接送。
虹桥宾馆交通信息:
上海虹桥机场、上海虹桥高铁站:地铁10号线到伊犁路站下,步行8分钟左右。
上海浦东机场:地铁2号线到中山公园站换乘3、4号线到延安西路站下,步行8分钟左右。
上海火车站:地铁3、4号线到延安西路站下,步行8分钟左右。
上海火车南站:地铁3号线到延安西路站下,步行8分钟左右。
宾馆周边公交:69 941 911 72 88 925 936 224 127 909 73 754等。
四、会议回执、论文写作、提交与参会
1.会议回执提交时间:与会理事(代表)须于9月25日之前将会议回执发送电子邮件至:economic_law_2016@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回执”;或者传真至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传真号:021-62933389)。
2.论文应当围绕本次会议的主题撰写;论文格式请参照《中国法学》写作规范要求。
3.论文提交时间:2016年9月20日—30日。
4.论文提交渠道:请用电子邮件发送至:economic_law_2016@163.com。联系人:王继荣(博士生),18818273515;詹馥静(硕士生),15800685236。
5.根据研究会关于“理事参加会议应当提交论文”的要求,理事应积极提交论文。
由于年会规模所限,非理事作者提交的论文被遴选通过、编入年会论文集或者获奖,不与年会通知挂钩。
6.为方便交流,本届年会将印刷非正式出版的论文集。论文集只编入通过遴选且篇幅不超过6000字的论文。论文遴选通过,但字数超过6000字又不愿意提交压缩版的,作者可以在提交论文的同时另行提交500字以内的“论文摘要”,编入论文集。
五、青年优秀论文评奖
为鼓励和扶持青年经济法学者的成长,研究会将继续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奖。有关要求如下:
1.参评者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参评论文应当围绕本届年会的主题撰写;
3.参评论文的篇幅可以不限,但要入选论文集须另行提交6000字以内的压缩版;
4.提交论文时请注明“申请参加青年优秀论文评选”字样及作者的出生年月;
5.参评论文须于9月15日之前提交至指定邮箱。
六、会务事宜
1.与会理事(代表)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报销。与会理事(代表)每人缴纳会务费500元,用于会议资料、场地等会务费用的支出。
2.会务组设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通讯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邮编:200030。
会务总负责人:侯利阳教授,15901712142。
会务联系人:尚立娜(老师),13916582656。
袁波(博士生),13761456786。
七、特别说明
1.由于上海有两大机场、三大火车站,相距遥远,并且公共交通很方便,因此恕不安排接送机(站),请理事(代表)自行到虹桥宾馆报到。
2. 10月中旬的票务比较紧张,请各位代表尽早确定会议往返机(车)票,以免耽误您的行程。
3.由于会议地点在上海的中心地带,时间属于旅游旺季,宾馆资源紧张,而且承办方预订房间需要缴纳数额较大的保证金,因此请拟参会的理事(代表)务必于9月25日前返回会议回执(附后)。
4. 上海地区的理事(代表)请于10月15日上午8:30-9:30到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报到。由于上海交大徐汇校区停车资源非常有限,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地铁1、9号线徐家汇站,10、11号线交通大学站)。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016年9月8日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
会议回执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职务/职称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电子邮箱 | |||||||||
到达时间 | 航班或车次 | |||||||||
到达地点 | ||||||||||
住宿要求 | □单人间(500元/天) □标准间(500元/天) (另有各种商务间、套间) 标准间是否合住:□是 □否 (特定合住者姓名 ) | |||||||||
拟离会时间 | 航班或车次 | |||||||||
备注:请与会理事(代表)务必于9月25日之前将会议回执发送电子邮件至:economic_law_2016@163.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回执”;或者传真至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传真号:021-62933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