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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经济法30人论坛”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与中国经济法”学术研讨会在郑州成功举办

2020-10-22  浏览量:2519

正文:

 

2020年10月11日,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经济法律研究中心承办,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协办的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第23期“经济法30人论坛”在郑州成功举办。会议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来自全国经济法学界的60余位专家学者现场参加了会议。

 

今年以来,面对我国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发展条件等的新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反复强调要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形成和发展,不仅需要政策层面的引导和扶持,而且需要法律方面的推动和保障。本次会议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与中国经济法”为主题,与会专家聚焦“‘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与中国经济法理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与中国竞争法”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与中国财税金融法”等三个议题进行了精彩发言与热烈讨论。

 

开幕式

 

郑州大学党委副书记李兴成代表郑州大学向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前来参会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诚挚的欢迎。向大家长期以来对郑州大学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指出郑州大学于2017年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序列,2018年进入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行列,是全国首批恢复法学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40多年来学校在法学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李书记强调,历史和实践将证明,立足国内大循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是党中央积极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战略举措,是应从全球经济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对于推动我国经济运行行稳致远,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雷忠旺代表河南省法学会对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和各位专家长期以来对河南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指出改革开放40余年来,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具有超大规模市场和强大内需潜力的巨型开放经济体,在体量上已经成为第二大经济体。我国面对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发展条件等的新变化,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发展需要法治方面保障。雷会长希望大家常来河南讲座交流合作,帮助河南提升法学研究水平、法学教育水平。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守文教授在致辞中指出,多年来郑州大学在双一流的建设方面,取得了非常突出的成绩,郑大法学院在经济法学科建设方面也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今年是郑大法学院建院的40周年,对郑大法学院40周年的华诞表示热烈的祝贺。张会长强调,针对新发展格局下的“双循环”问题,应将新发展理念融入法治建设,构建“新发展法治”,这些方面的研究成果对推进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有效的形成,会发生重要的作用。

 

开幕式由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玉辉教授主持。

 

主旨演讲

 

主持人:盛杰民 北京大学盛杰民教授

 

中南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武汉大学漆多俊教授以《漫谈经济法》为题,回顾总结了经济法40余年来走过的发展历程,就国家调节和市场调节、国有企业理论、反垄断法在国有企业中的实施等理论问题进行了心得分享,并寄语青年学子对经济法理论进行深入创新。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守文教授以《新发展格局与“发展型法治”:基于经济法的视角》为题,指出经济法“发展促进法”的定位,对于促进和保障“双循环”具有重要作用,对于解决新发展格局的相关问题具有重要价值。“新发展格局——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法治”存在内在关联,针对新发展格局下的“双循环”问题,应将新发展理念融入法治建设,构建“新发展法治”,即“发展型法治”。从经济法的视角,现代市场体系是基础,现代经济体制是关键,公平竞争和营商环境对“双循环”具有重大影响,可将其定为“发展型法治”的建设重点。

 

第一单元:“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与中国经济法理论创新

 

主持人:郭保振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

 

中国政法大学薛克鹏教授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与经济法理论定位》为题,认为双循环格局下经济法理论应当增强经济系统性思维,双循环发展格局经济法理论应当将消费者法作为重点,双循环格局下经济法应当着力消除阻碍经济循环的障碍。

 

华东政法大学沈贵明教授以《双循环发展格局背景下经济法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为题,强调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但在高科技、全球化的社会发展之下,也存在一定弊端。他认为必须准确定位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作用,认真反思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展状况,创新经济法理论。

 

郑州大学张素伦教授以《“双循环”背景下对经济法调整方法的思考》为题,认为经济法调整方法具有复合结构、动态运行、刚柔相济、两权协调等特点,并指出“双循环”背景下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需要多种方法并用,注重一般禁止和适用除外的相互结合,创新运用调停、约谈等方式。

 

厦门大学李晓辉教授以《大国经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与经济法理论的回应与创新》为题,提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绝对不是关起门来封闭运行,要寻求更加多元、平衡、安全和高效的开放体系。在制度构建方面,经济法立法和理论研究要贯彻“国内着手,国际着眼”和“立足国内,影响世界”的基本方针,在完善国内经济法立法的同时,积极融入世界经济。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朱丹主任以《“双循环”发展格局下律师行业发展思考》为题,就“双循环”背景下律师行业的发展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法律服务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加强,需要进行服务改造和升级。

 

评议环节,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武汉大学宁立志教授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发言做出了细致的点评,他认为在现阶段以内循环为主体,双循环相互促进的过程中间,经济法必须要有所作为,我们一方面要在现阶段以内循环为主体,同时也要警惕内循环这种格局被固化。同时应该进一步的坚持扩大开放,在扩大内需中要把需求跟供给这两篇文章放在一起来做。

 

第二单元:“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与中国竞争法

 

主持人:黄勇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南开大学许光耀教授以《“双循环”战略与反垄断法理的深入体会》为题,结合我国《反垄断法》修订的现实背景,从反垄断法立法目的、反垄断法分析基本框架、垄断协议分析框架、支配地位滥用行为分析框架、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分析框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法条修改意见并详细解释了修改理由。

 

中国人民大学区块链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杨东教授以《数字经济的挑战:中国经济法的机遇——“双循环”与三元融合》为题,认为在大数据时代,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广泛应用,数字经济呈现出新的特征,需要平台、数据、算法三元融合的新规制原理进行调整,从而实现数字经济领域的双循环。

 

深圳大学叶卫平教授以《竞争法和竞争政策实施现状反思》为题,从制度定位、实施现状、实施难点三个层面,将我国的竞争法和竞争政策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进行深入剖析,详细阐明了竞争法和竞争政策的发展和完善。

 

中南大学李国海教授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反垄断法思考》为题,指出促进竞争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目标。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有利于强化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也有利于抑制国有企业限制竞争的偏好。促进竞争导向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操作要点有二,一是合理选择“混改”模式,二是提高非公主体的持股比例。

 

武汉大学孙晋教授以《新发展格局与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为题,从我国竞争法律和政策的产生和发展、我国竞争法律和政策的现实挑战、新发展格局需要加强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三个方面进行了精彩的阐述,认为应坚定走竞争性发展之路——即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发展道路,通过公平竞争迎接挑战转危为机。

 

南开大学陈兵教授以《数据公平竞争助力“双循环”发展》为题,认为“双循环”的重心是以数据为中心,“双循环”的核心是释放数据动能,释放数据动能的关键是公平竞争,数据公平竞争能够畅通“双循环”。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高重迎教授以《反垄断法国际执行的现状与问题》为题,认为我国的域外适用制度体系、详细的执行细则等亟待整备与完善,需要构建一套完善的规则体系,避免反垄断法域外过度执行,体现反垄断执行的谦抑性。

 

评议环节,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浙江理工大学王健院长对报告嘉宾的演讲做出了见地独到的点评,指出七位教授的主题涉及竞争法理论、制度、政策各个方面,中国经济法当前的发展面临着一些新的机遇,特别是数字经济的发展,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更要强调市场竞争的重要性。

 

第三单元:“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与中国财税金融法

 

主持人:宾雪花 温州大学教授

 

中央财经大学邢会强教授以《“双循环”与宏观调控法的新课题》为题,从宏观调控的双向性、宏观调控的目标与任务、宏观调控的政策体系、宏观调控的理论基础四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阐述,指出既要重视供给侧又要重视需求侧、既要重视内需侧又要重视外需侧、既要重视国内供给又要重视国际供给。

 

北京物资学院吴长军教授以《新发展格局下平台商业模式优化与法律治理》为题,认为应让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等要素能够更加自由通畅地流动,特别是要为参与循环的市场主体提供公平、法治、低成本的市场环境,着力打通流通市场循环的梗阻和障碍,建立灵活、开放和具有内生成长能力的自循环系统。

 

河南工业大学李棽教授以《“双循环”背景下PPP发展所面临的新问题》为题,认为应从严把项目库准入关,完善 PPP 项目的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的 PPP 项目“出库”制度,明确风险分担制度,建立多渠道的风险防范机制,依法拓宽PPP项目的融资渠道等方面完善PPP模式。

 

郑州大学金香爱教授以《促进“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财税法调控思维》为题,强调要突出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克服政府内在强烈的财税调控冲动和依赖,要从提高财政收支效益和积极融入市场机制两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郑州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律研究中心张彬副秘书长以《“双循环”背景下实体企业金融支持的法律保障》为题,认为金融内循环启动的难点在于规模经济的存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匮乏以及金融资本的逐利本性,双循环启动要做好作为与不作为。不作为是指标性的融资倾斜性扶持,作为是指政策性的服务性支持(专业服务机构、政府机构)、软法的规范性支持(行业协会)以及金融创新的颠覆性支持(贸易金融、金融保险)。

 

评议环节,西北政法大学郑艳馨教授对五位报告嘉宾的演讲做出了精彩点评,指出由于疫情因素的存在,“双循环”的重心开始往国内转移,需要刺激内需,改进宏观调控模式。在“双循环”背景下,从财税法的角度看,一定要遏制国家对于财税调控的冲动和惯性;从金融法的角度看,在实体企业的金融支持层面上,法律保障需要应对新的挑战。

 

闭幕式

 

在三个单元的精彩发言结束后,会议进入闭幕环节。闭幕式由河南大学娄丙录教授主持,郑州大学吕明瑜教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总结,她指出本次论坛对“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的经济法基本理论和竞争、财税、金融等经济法律制度展开了广泛交流与深入研讨,取得了积极成果,对于促进经济法理论与实践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感谢各位专家贡献智慧、时间及情感,期待中国经济法建设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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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大学法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