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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继峰:网约车需从更宏观的制度设计上去规制

2017-01-12  浏览量: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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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刘继峰教授在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经济法30人论坛”第一期“网约车市场监管制度设计的问题与思路”研讨会上认为,应当认清网约车细则的定位和能够实现的目标,不能冀图将所有功能都在一个细则中体现,如环境问题、安全问题、人口问题,应当从更宏观的制度设计上去规制,而不是以限制网约车市场准入的方法来进行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