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观点致胜 > 撷英

陈乃新:经济法是经济发展促进法

陈乃新    2016-09-05  浏览量:487

学科点:湘潭大学法学院

正文:

陈乃新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在第十七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上(2016年7月16日)从经济法的功能及调整对象等角度,深入论证了经济法是经济发展促进法。他认为:经济关系主要围绕三个因素展开:财产因素、人的劳动力因素以及不可排他性占有的资源与环境因素。人们已明确民法(包括民商合一的商法)调整财产在生产、流通等过程中发生的物质利益关系;经济法调整劳动力在生产、流通等过程中发生的物质利益关系;社会法则主要是关注不可排他性占有的资源环境因素的权利义务配置问题。他主张将调整以劳动力因素为客体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中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从经济法律法规中抽出来,形成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体系。